时间:2024-07-04 20:46:4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甜甜
为实现案结事了,引导和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2024年7月2日,西安临潼法院发出首份嵌入“执行通知书内容”《民事调解书》,提醒当事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并在移送执行前主动联系当事人,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决向前端防控转变。
该项举措为当事人算好“经济成本、信用成本、声誉成本、出行成本、自由成本”这“五笔账”,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当事人当场履行、主动履行,有效避免了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被动局面。
下一步,临潼法院将坚持“三源共治”理念,强化“如我在诉”意识,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强化立案、审判和执行的衔接配合和高效运行,做好涉执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将司法办案与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结合起来,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执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临潼法院
作者:张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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