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 | 为涉企社矫对象“松绑” 护航企业前行

时间:2024-07-12 17:50:4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何方

 

“感谢检察院和司法局为我解决了后顾之忧,自从批准我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后,现在我有更多的精力放在公司产品的销售上,公司目前销售效益很不错……”2024年7月11日,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对前来“回访”的陈检察官说道。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系商洛某公司职工,王某实际居住地在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但其所在的企业在外县,企业产品销售业务都需要其负责,因此王某需要经常跨县往返,每次都要到司法所履行请假手续。频繁请假给其带来诸多不便,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

2024年4月,王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与洛南县司法局充分沟通后,就该申请事项召开了听证会,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大家一致认为王某的情况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法律规定,同意其申请,同时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监管监督措施。

这次“回访”,检察干警向该公司负责人了解了王某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告诫王某务必严格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同时还要求社区矫正机构进一步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形成检司监管合力,在严格执法中贯彻刑事执行的力度,在教育帮扶中体现社区矫正的温度,让社区矫正对象“走得出、管得住”。


作者: 何方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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