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6 21:42:5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8月15日,在第2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与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联合开展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主题的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组织来自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陕西长空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40余名职工代表,共同走进辖区两家收储危险废物的企业观摩学习,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责任意识,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参观现场不仅能学到专业知识,更是生态环保理念传播的起点。活动中,通过实地参观和亲身体验,职工代表们对常见危险废物的种类、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害以及危险废物的管理等有了更加具体直观的认识;法官干警就企业对危险废物分类收储、运输、处置的具体措施以及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污染物处理和环保制度的运行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探讨交流。在相互交流中,环资法官结合审判实务向大家宣讲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使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并叮嘱企业负责人务必牢固树立绿色循环发展理念,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为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厚植“生态底色”。
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们对南郑法院及区环保分局护航辖区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的积极实践表示高度赞赏。下一步,南郑法院将继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持续深耕“绿色审判”,延伸“绿色服务”,以司法之力守护诗画南郑的生态文明建设,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 朱虹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