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2 14:39: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引汉济渭水源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安康市宁陕县人民法院与汉中市佛坪县人民法院于8月21日下午在佛坪县大河坝镇共同举行《引汉济渭水源地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宁陕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峰,佛坪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新海,两县法院及宁陕县梅子镇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活动。
按照协议规划,两地法院将秉持精准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一体化发展理念,建立纠纷诉前协同止纷机制、诉中协同解纷机制和判后协调息讼机制,旨在形成更为有效的环资保护合力,为引汉济渭工程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和生态平衡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签约仪式上,尹峰院长和杨新海院长分别代表两地法院签署了引汉济渭水源地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协议签订后,宁陕县梅子镇分管领导表示,当地党委政府就开展引汉济渭水源地区域环资保护司法协作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两地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诉源治理、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两地法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司法举措。下一步,两地法院将以框架协议为纽带,深化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司法协同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和协同止纷,推动两地法院环资审判工作高效开展,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神圣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为引汉济渭水源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宁陕县法院一行还参观了佛坪县法院大河坝人民法庭调解室、审判法庭等场所,详细了解人民法庭建设、运行机制、案件审理等情况。(通讯员:刘满)
供稿| 宁陕法院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