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提示:“反诈秘籍”来了!

时间:2024-09-10 09:39: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反诈的重要性

2024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在京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当今数字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意见的发布再次强调了反诈的重要性,将反诈提高为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高度重视的课题。

一、常见诈骗类型

如今,诈骗的花样越来越多,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高端各种套路让人防不胜防,这里为大家总结了10种常见的诈骗类型:

1、刷单返利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群聊、短信、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虚假兼职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受害人刷单汇款完成工作任务后以“联单、卡单、账户冻结”等借口拒绝退款以达到诈骗目的。现在已逐步演化成为虚假投资理财贷款、网络赌博、网络色情等其他违法犯罪的主要引流方式。

2、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多种方式将受害人拉入所谓“投资”群聊,冒充投资导师、金融理财顾问,以发送投资成功假消息或“直播课”骗取受害人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受害人确定婚恋关系骗取信任,再以有特殊资源、平台有漏洞等可获得高额回报等为理由,诱导受害人在虚假平台进行投资,并对前期小额投资进行返利,一旦加大资金投入,就会绑定资金,无法提现。

3、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短信、社交工具等发布办理贷款、信用卡、提额套现的广告信息,然后冒充银行、金融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受害人,谎称可以“无抵押、免征信、快速放贷”,诱骗受害人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网站。再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代办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

4、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电商平台或物流快递企业客服,谎称网购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因违规被下架,以“理赔退款”或“重新激活店铺”需要缴费为由,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和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并通过屏幕共享或要求下载指定APP等方式,指导受害人转账汇款。

5、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随后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与受害人取得联系,以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藏毒、护照有问题等为由,进行威胁、恐吓,要求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并向受害人出示“逮捕证、通缉令、财产冻结书”等虚假法律文书,以增加可信度。同时要求受害人到宾馆等封闭空间,在阻断与外界联系的条件下“配合”其工作,将资金转移至“安全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6、虚假征信类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银行、银保监会或网络贷款平台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之前开通过校园贷、助学贷等账号未及时注销,需要注销相关账号;或谎称信用卡、花呗、借呗等信用支付类工具存在不良记录,需要消除相关记录,否则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随后,诈骗分子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验证流水等为由,诱导受害人在网络贷款平台或互联网金融 APP 进行贷款,并将钱款转到其指定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7、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微信群、朋友圈、网购平台等发布“低价打折、海外代购、0元购物”等广告,或提供“论文代写”“私家侦探”“跟踪定位”等服务的广告,以吸引关注。在取得联系后,诱导受害人通过微信、QQ 等社交软件添加好友,以私下交易可节约“手续费”或更方便等为由,要求私下转账。待受害人付款后,还会以缴纳“关税、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受害人继续转账汇款。

8、冒充领导、熟人类诈骗

诈骗分子假冒受害人领导、熟人或孩子老师等身份,包装社交账号,添加受害人为好友,并假冒身份对受害人嘘寒问暖,或模仿语气骗取受害人信任。再以有事不方便出面、不方便接听电话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账,并以时间紧迫等借口不断催促受害人尽快转账,从而实施诈骗。

9、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

诈骗分子在社交或游戏平台发布买卖网络游戏账号、道具等的广告,或以免费、低价获取游戏道具、参加抽奖活动等诱骗受害人主动接触。再以私下交易更便宜、更方便为由,诱导其绕过正规平台私下交易或添加所谓的客服账号参加抽奖活动,再以操作失误、等级不够等为由,要求受害人支付“注册费、解冻费、会员费”。

10、婚恋、交友类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大量“白富美”“高富帅”自拍、生活照,打造虚假身份形象,然后在婚恋、交友网站发布个人信息,用照片和预先设计的虚假身份骗取受害人取得联系并获取信任,并与受害人建立恋爱或者好友关系并长期经营。随后以遭遇变故急需用钱、帮助项目资金周转等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并根据受害人财力情况不断变换理由要求其转账,直至受害人发觉被骗。

二、如何预防诈骗

虽然诈骗分子手段繁多,但是只要我们做好防范,就能从源头上杜绝被骗的可能,这里给大家总结了一些防诈注意事项:

1、不要将个人有效证件借给他人,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如存折(金融卡)密码、住址、电话、手机、呼机号码等轻易告诉他人,对陌生人不可轻信,不要将钱物借出‌。‌

2、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短信和涉及钱财的信息,不要将钱款转入陌生人账户,不要向不明账户转账,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转账汇款‌。

3、警惕刷单返利骗局,千万不要被蝇头小利迷惑,千万不要轻易缴纳保证金和押金‌。

4、素未谋面的网友、网恋对象推荐你网上投资时,一定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

5、不要随意点击短信里面的链接,不管是什么短信都不要理会‌。

6、如果朋友在网上找自己借钱,需要在网上直接转账的,一定要确定是本人,最好通过电话确认‌。

7、不要在陌生网站输入自己的名字和一些重要信息,因为陌生网站会根据你所填写的信息盗取钱财‌。

8、不要轻信张贴广告或网上勤工助学、求职应聘等信息,这是校内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

9、防止以“求助”或利诱为名的诈骗行为,一旦发现可疑情形,应及时向父母、老师或保卫处(派出所)报告‌。

10、警惕电信网络,不轻信、不转账、不透露,被骗时请及时报案。务必保管好个人账户及密码,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账户信息‌。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防诈骗:

不轻信来电来信,谨防上当受骗‌。‌

不泄露个人信息,保护隐私安全‌。

不在公共场所操作,确保交易无虞‌。

不贪小便宜,警惕虚假承诺‌。

不私自转账或汇款,避免资金损失‌。

不盲从别人意见,理性判断真假‌。

不透露账户密码,保证账户安全‌。

不轻信所谓中奖,分清真伪利弊‌。

不相信突然状况,防止被诈骗‌。

不轻信陌生人的请求,慎重处理风险‌。

 

反诈之路任重道远,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行动起来,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财产安全。让我们携手共进,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为我们的美好生活筑牢安全防线。

 


作者| 张静

编辑| 李娟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