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9 09:58: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执行案件中,我们有时会遇到
人民法院通过车辆管理系统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但未实际控制
致使无法拍卖处置的情况
今天,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
西安未央法院如何破局
近日,未央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执行过程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前往监狱向仍在服刑期间的被执行人送达《责令限期交付车辆通知》,要求其联系家属及车辆实际使用人交出车辆。
通过这种方式,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收到通知后,被执行人表示会积极与家属取得联系,协助向法院交出涉案车辆以及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希望能通过积极配合处置涉案财产,争取到减刑、假释的可能。
接下来,未央法院将集中对名下已被依法查封,但车辆尚未实际控制的被执行人送达《责令限期交付车辆通知》,以此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交付车辆,切实解决被执行人车辆被查封后找不到车辆、无法扣押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成本。
同时结合执行悬赏,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