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7 16:23:2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西安未央法院立案庭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践行“如我在诉”理念
积极开展多元解纷工作
办好每起民生案件
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
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收到10万元案件款的老李激动地表达了对调解员李月红倾力调解的感激和对未央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可。
案件情况
老李和小张父亲老张系朋友关系,多年前老张向老李借了30万元,并承诺连本带息限期归还,但老张仅归还了本金,利息一直未予支付。后老张因病去世,老李遂多次向其儿子小张催要利息,小张认为本金已还,且索要的利息过高,拒绝还款且态度强硬,双方关系一度僵化。老李无奈诉至未央法院,要求小张偿还利息22万元。
握手言和 再续情谊
法院收案后,将案件委派给“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未央法院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李月红为避免双方矛盾再度激化,迅速采取“背对背”调解法,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双方进行深入交流。一方面告知小张欠款是应履行的偿还义务,别因欠款伤害了父辈多年的情谊;另一方面劝说老李朋友已故,作为晚辈小张经营生意不易,能否在金额上稍作让步。通过不同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耐心疏解心结。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小张向老李支付利息10万元一次性了结此事,并当场支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再续情谊。
相对于威严的审判,诉前调解是一股柔和的力量,它如同一缕春风,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弥合了人际关系。
从人民陪审员到诉前调解员,我深知法律是定纷,调解是解纷,我们虽不精通法律,却熟悉社情民意,善于从情理出发,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只求纠纷平息,无愧于法院特邀调解员的职责!
作者:乔瑜欣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