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30 15:51:4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防止发生监管安全事故,9月30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与洛川县看守所、武警中队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在中秋节大检查的基础上,继续监督检查国庆节前看守所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检查组对监区环境、食堂卫生、监控设备、水电保障及物资采购、储备方面等进行了仔细的检查,详细部署了看守所节日期间值班安排、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值班民辅警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要加强在押人员国庆期间的关心教育工作,充分了解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健康情况,维护好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安全防范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监管场所的监管秩序,有效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在以后的工作中,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履行驻所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看守所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派驻检察工作水平和监督实效,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党瑞虎)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