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30 16:06:1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9月29日,旬阳市棕溪镇对全体科级领导、站所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和辖区19个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共计100余人开展调解业务培训。
培训会上,集中组织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和《旬阳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邀请棕溪法庭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经历针对棕溪镇辖区矛盾纠纷特点,围绕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进行以案释法,讲述了常见调解中涉及的基本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技巧,解释了依法、平等自愿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调解原则。同时重点围绕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调解程序、矛盾化解新路径和人民调解卷宗的规范制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鼓励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后,及时签订调解协议、规范制作调解卷宗、申请以案定补。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会,不仅学到了调解工作的技能技巧,还丰富了理论知识储备,进一步增强了调解矛盾纠纷的信心和能力。在今后的基层治理工作中,要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预防矛盾、提升调解质量的职责使命,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筑牢“平安棕溪”建设防线。
供稿| 旬阳市棕溪司法所
作者| 邱德科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