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30 21:55:1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9月27日,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一起涉及三方合伙人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被告刘某、王某、张某共同合伙从事运输业务,出于经营需要于2021年向原告某运输公司借款近二百万并出具借条,某运输公司分两次将钱款借给了三合伙人,一年后还款期限届满,三合伙人未向原告偿还,原告无奈只得诉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对案卷材料认真审查归纳,察觉到本案标的较大、当事人关系复杂的特点,为保证债务分配的落地和债权人的合理利益,避免造成判决后可能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及种种诉累,承办法官分别与各当事人取得联系,认真倾听记录其意见想法,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平稳化解纠纷。
在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后,本次调解终于拉开帷幕,各当事人对自己应还的债务额争议不定,都觉得自己应该少还一些,承办法官一手紧抓法律法规,详实说理,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一手牢握社会道德,悉心讲情,给当事人打开心结。当事人的情绪也从一开始的急躁对立,慢慢进入到平稳和谐的状态,最终,在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后,三合伙人握手言和,在法官的主持下与该公司达成了协议。
下一步勉县法院将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健全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非诉纠纷解决途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张书豪 李佳思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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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