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 | 家校社共建共治 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4-10-12 18:02:3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蓝田县滋水小学成立了蓝田县首个综合类的“家校社共建共治委员会”,蓝田县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王军权与执行局法官助理宋朝杨被聘为“家校社共建共治委员会”委员。

该委员会由蓝田县滋水小学教职工、法院法官、公安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民警、妇联及司法局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等共同组建,旨在凝聚法院、公安、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合力,发挥各自职责优势,搭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桥梁。各方参与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品德培养,不断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家、校、法、警、社联合,共同织密防范校园欺凌安全网,做到前端预防、中端处置、末端监护,实现校内、校外、司法、社会多方位保护,多渠道化解,实现“家校社同向奔赴,聚合力共育未来”。

在10月10日成立大会上,校方向少年庭王军权法官与执行局法官助理宋朝杨颁发了聘书。会议交流中,王军权法官对校园欺凌的处置方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家庭教育指导、家长法治思维、意外伤害事件的法律界定等与参会各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委员会成员职责、家校社共育活动方案提出有效的建议。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全社会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的参与。蓝田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持续助力、推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落地落实,开花结果。本次参与家校社共建共治,蓝田法院将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教育、预防、审判的职能作用,助推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校园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持续与各方密切配合,做实落细各项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法治蓝天”。

 


作者| 王军权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