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6 17:46: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每一个案件的妥善解决都是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近日,在宝鸡凤翔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促成一起待恢复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并及时履行,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诉被执行人杨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曾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进入终本程序。后来,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案件材料后,仔细梳理案情,决定从执行和解方向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力争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充分了解各自的诉求和困难,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觉履行,同时也为申请执行人争取合理的权益保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主动偿还欠款15万元,其余请求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满意而归。
此案的成功化解不仅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执法力度与温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凤翔区法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执行和解工作,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者:韩梅清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