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1 15:00:1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4年8月8日,西安临潼区检察院收到临潼区法院移送的一起涉残疾人离婚案民事支持起诉线索,看着申请书中:“从那时起,我只能瘫痪在床了,但我却必须活下去,我还有孩子要照顾……”,“骊明”之光民事办案团队的检察官已然感受到文字背后的绝望和挣扎……
2007年12月26日,张某与郑某在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1年、2013双方先后生育一儿、一女。婚后双方感情一直较好,直至2016年5月张某因在工地干活不慎坠落致高位截瘫。自此,二人之间感情严重不和,郑某对两个年幼孩子不管不顾,也不照顾瘫痪在床的张某。并于2018年5月离家出走,张某只能和两个未成年孩子相依为命,张某依靠轮椅照顾两孩子的饮食起居,两孩子是张某生存下去的唯一动力和精神支柱。一场工地事故让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张某心灰意冷向临潼区法院提诉讼,请求离婚并要求郑某支付抚养费。
支持起诉解民优
一个失去双腿的父亲是如何坚持六年来独自抚养两孩子?“骊明”之光民事办案团队的检察官们内心诧异而又敬佩。为更全面了解张某的实际情况,我们上门调查听取意见,进门第一眼看到的是杂草丛生的院子,走进房间年仅40余岁却已满头白发的张某趴在床上向我们打招呼,在与张某面对面交谈中我们了解到张某一家三口目前靠低保生活,其姐姐会适当前来照应。在张某受伤残疾后,郑某于2018年5月离家出走了无音讯,郑某作为配偶不仅未切实履行夫妻之间的扶养、照顾义务,亦未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张某作为残疾人在无除低保以外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一人抚养确有困难,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维权艰难。
通过审查,张某有权通过离婚诉讼获得救济,符合支持起诉的受理条件。2024年8月16日,临潼区检察院依法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积极作为解“心结”
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后,“骊明”之光民事办案团队持续关注案件,得知郑某当时之所以离家出走一定程度上有张某瘫痪在床后情绪不稳定,导致双方矛盾逐渐加深的原因,而现在张某有想回家照顾张某和两孩子的意愿后,为最利于双方当事人化解纠纷,促成当事人和解,检察官多次与张某进行电话沟通,张某均表示自己已经失望,不愿意撤诉。
考虑到郑某行动不便,2024年9月13日,临潼区法院与临潼区检察院上门开庭。 “我不愿意她回来,我和孩子都不需要她,我坚决要离婚互相解脱。”这是张某开庭当日重复最多的一句话,也是他六年来给自己的一个回答。有人觉得,这是偏执,但在我们看来,这是张某的心结所在。这个心结的背后,是一名正常男性突然失去双腿难以承受的打击,是他认为自己作为家庭支柱却突然崩塌的悲伤绝望,是对今后妻儿生活的无能为力,所以他会在对待郑某时变得情绪不稳定。面对情绪激动的郑某,检法双方耐心地向郑某进行宽慰说理,表明给郑某一次机会,让郑某回来其实是对他自己的生活和两孩子的成长最优的选择;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互谅互让,最终郑某同意接受检法的不予离婚的意见。
多元救助暖民心
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张某残疾情况且需要抚养两个孩子经济压力大的现实,“骊明”之光民事办案团队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至第五检察部,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他争取到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燃眉之急。并与区残联等协商共同推进落实综合帮扶,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案件办结后,“骊明”之光民事办案团队进行跟踪回访,询问张某近况,为他讲政策,讲法律,讲家庭相处之道,讲未来,亮光一点点注入他的心底……
支持起诉作为民事检察监督权的延伸,只是司法维权的手段之一,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目的不是单纯地帮助申请人将案件起诉到法院,而应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更深融入和推进社会治理。
本案的成功办理是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切实维护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下一步,临潼区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建立健全特殊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内外联动机制,突破支持起诉相关案源发现、线索移送瓶颈,合力将矛盾化解贯穿至支持起诉的全过程,以检察履职助推形成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合力,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温度、社会温暖。
作者:谢雯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