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2 10:41:4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蓝田法院少年庭法官王军权受邀出席了蓝田县滋水初级中学预防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成立大会,作为委员会成员被该校聘为法治副校长兼辅导员。
成立大会后,王军权法官以一场精彩的法治报告开启了他担任辅导员后的法治第一课。他从一起常见的校园打架事件讲起,让学生们明白校园环境安全的重要以及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等人格权益不容侵犯。在同学们疑惑语言讥讽、挖苦以及关系孤立、排斥是否构成学生欺凌时,王法官结合自己审理过的真实案例,讲述了校园欺凌包含的行为、危害以及预防措施等,并从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方面阐释了学生欺凌的责任承担,引导同学们遵纪守法,远离学生欺凌,号召同学们不做残忍的施暴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鼓励同学们遇到欺凌时要立刻向学校、家长反映、求助,及时止损,要勇敢地向违法行为说“不”。
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对受害人、学校、家庭都会产生不良影响。有效预防和遏制学生欺凌,防范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是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蓝田法院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强化与学校、家庭、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多方配合与协作,逐步形成校园安全多方位保护、全流程预防、多渠道化解的良好局面,共同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编辑:侯宜均
责编:李娟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