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1 16:49: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提高社区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再犯罪情况发生,10月30日,旬阳司法局双河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
集中学习会上,双河司法所所长就近期出现的醉驾、电诈等相关案例进行讲解,对各社区矫正对象的深层次犯罪原因进行剖析,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认清罪行,反思自身不足,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领悟。会上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行集体学习,再次回顾了集中学习教育、参加公益活动、按时报到、思想汇报、电话汇报等日常监管的各项要求,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报到和请销假制度。会后,司法所统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双河社区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公益劳动。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切实筑牢辖区社区矫正安全防线,为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作者:汪光友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