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4 18:17:0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六起被告同为某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司法温情最大限度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夏某等六人受某劳务公司雇佣在西安市某工地从事外墙刷涂料等工作。工程完工后,原告经与劳务公司结算,劳务公司尚欠夏某等六人劳务费用未付。夏某等六人多次联系劳务公司索要无果后,夏某等六人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原告的诉求,且征求了劳务公司意见,劳务公司表示,欠夏某等六人的劳务费属实,但因前几年疫情的影响,目前公司确实经济困难,希望可以分期履行劳务费用。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调解更有利于纠纷化解,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将金额进行梳理,让被告根据其实际经济情况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起初,原告丧失了对劳务公司的信任,坚持要求劳务公司当场一次性支付完毕劳务费。经过承办法官多次释法明理、背对背沟通,引导各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逐渐缓和了各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各方达成分期支付劳务费的调解协议。
司法为民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及时解决农民工忧“酬”,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阎良法院将继续坚持以调解促和谐,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切实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