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5 15:33:5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12月4日公布施行后,共进行了几次修改?”“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几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岐山法院干警们在凤鸣镇礼乐广场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台刚刚摆开,法院干警便以宪法知识问答的形式吸引了众多群众积极参与,并结合面对面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讲国家宪法日的来历、目的与意义,让大家意识到宪法与个人的生活和工作等息息相关,引导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本次活动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件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感谢你们的耐心解答,原来生活中还有这么多法律知识,我会把学到的东西宣传给身边人。”现场群众赞许地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宪法的神圣使命,将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方式,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守护平安岐山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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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