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9 09:14:2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2月5日,西安莲湖法院执行局顺利拘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4名,有效打击拒不执行行为,以强力执行彰显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案件一
何某与李某等3人因民间借贷产生经济纷争,何某曾多次电话、微信甚至上门催收钱款,但李某等坚持拒不偿还。无奈,何某诉至法院,但判决生效后,李某等亦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法官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李某等人仍置若罔闻,经莲湖法院多方调查,详细掌握了被执行人李某等人的行踪和财产线索,报告院领导后立即安排开展集中拘留行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其进行了督促劝解,3名被执行人百般抵赖,企图逃避制裁。在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再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依旧心存侥幸、不为所动,法院遂依法决定对这3人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局大厅,由执行法官鲁哲宣读了拘留决定书,获得了现场群众对莲湖法院执行工作的称赞。
案件二
蒋某系七年前莲湖法院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12月5日一早,执行法官杨繁接到申请人许某提供的线索,称蒋某近年来经济状况不断改善,目前正在西安市长安区秦岭山脚下经营休闲垂钓场所。核实情况后,承办法官杨繁当即带领团队赶往该经营场所。经过现场调查及与顾客的沟通了解,杨繁初步判定蒋某完全有履行能力。
杨繁首先从法与情的角度给蒋某讲道理、谈诚信,随后又组织许某与蒋某双方当面沟通,但双方仍未能就还款内容方式达成一致,且蒋某态度嚣张,对法官的耐心释法置若罔闻。经执行法官合议,遂对蒋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现已移送拘留。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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