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7 20:49: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三原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在西阳人民法庭张敏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既公正高效化解了纠纷,又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2023年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租赁合同,约定预交当年租金40万,被告建造好厂房后租赁于原告,并约定了租赁期、租金、支付租金时间等内容。2024年2月,被告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通知原告6月30日前清场,但却不让原告撤出设备,致原告公司无法正常生产,原告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故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为了快捷解决纷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承办法官张敏认真梳理案情,查证相关证据,并及时联系原告和被告,引导双方充分表达各自诉求,并结合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分析案件在调解、判决阶段的不同处理方式和法律后果,引导双方进行理性思考与协商。通过多轮沟通,双方逐渐从对立走向合作,从争执走向共识,双方当庭握手言和,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方式和时间,双方的纷争终于尘埃落定。
下一步,三原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调”的主基调,千方百计推进涉企案件实质性化解,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郝 昱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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