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9 09:58:2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府谷县公安局庙沟门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2月12日11时45分,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类,民警小心翼翼地靠近,仔细观察发现其没有明显外伤,经查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对其投喂了少量食物和水,并与森林派出所取得联系,最后森林派出所将其放置到神龙山动物园进行保护。
下一步,庙沟门派出所将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全民共同爱护、保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生态氛围。(王露 张弼荀)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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