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院 | “火眼金睛”! 法官识破“虚假租赁”巧腾退

时间:2024-12-24 10:20: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未央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处被占用的法拍房进行强制腾退时,执行法官胡琳“火眼金睛”识破“虚假租赁”情况,顺利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案件情况

某公司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李某名下一处房产依法进行了查封。后因李某不履行生效判决,该房产进入财产处置程序。在财产调查阶段,李某表示该房产无租赁情况且室内物品均是其个人所有。

该房产经未央法院拍卖并成交后,李某迟迟未交付房屋,法院依法向李某发出强制迁出公告。案外人王某突然以“承租人”身份出现,称该房屋已在2018年1月5日由其承租,租期15年,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识破“虚假租赁”

面对突然出现的“租户”,法官立刻提高警觉,围绕合同签订时间、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等内容,对上述权利负担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法官认真核查发现,自称“租户”的王某近3年来从未缴纳过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有悖常理,且王某无法提供其向李某交纳“租金”的凭证,遂向王某释法明理并督促其自行搬离减少损失。但王某依旧拒绝腾交房屋且阻挠执行,法官遂准备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同时,法官联系公证人员清点室内物品后,将房屋腾空并于当日下午交付买受人。后在法律的震慑与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书写具结悔过书,故最终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未央法院执行局将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严格审查拟处置财产的权利负担、占有现状,加大不动产腾退交付力度,严厉打击被执行人与案外人通过恶意串通倒签租赁合同、虚构长期租约等方式规避妨碍执行的行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者:秦 涛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