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司法守护留守儿童

时间:2025-01-06 14:52:5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小娟:小明,快过来吃饭,吃完了我们一起去学校……

小明:来了,姐姐。

小娟每天早上要很早起来给弟弟做早饭,然后和弟弟一起去上学,下午放学后,两人再一起回家,这是小娟姐弟的日常……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民一庭法官吴燕维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两个孩子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逢年过节才能回来,两个孩子成了留守儿童,独自在家生活。16岁的小娟,本该窝在父母怀里撒娇,无忧无虑,快乐玩耍的年纪,却早已担负起了照顾8岁弟弟的重任。

得知小娟父母不积极履行对两个孩子的抚养义务,严重缺失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后,吴法官针对双方在家庭教育责任中的失职行为,当场向二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男方:我同意离婚,但是两个孩子都得由我来养……

女方:不行,孩子得跟着我,两个孩子都还小,你顾不过来,更何况,小娟是女孩子,心思细腻……

庭审过程中,小娟和小明的父母均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但对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协议不成,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吴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的诉求和担忧,仔细询问各自的生活状况及对孩子抚养情况,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来化解矛盾。“你们虽然协议离婚了,但是孩子永远都是你们的孩子,血肉亲情无法割断,无论如何都无法割舍你们对孩子的爱……”随着吴法官入情入理的话语,原、被告双方原本激动的心情平静了下来。

“你们也应该听听孩子的意见。”吴法官考虑到两人的女儿小娟已年满10周岁,有自己的想法和辨认能力,认为需要尊重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和想法。

为了不影响小娟的学习,吴法官待她放学后,到其家中询问其真实意愿。她通过闲聊的方式,拉近与小娟的距离,在聊天过程中了解了小娟在家庭生活中的真实情况,以及小娟与父母的相处情况。

小娟:“阿姨,我愿意跟妈妈一起生活。”在逐渐打开心扉后,小娟向法官表示道。了解到小娟的真实意愿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

明确孩子的意愿后,小娟母亲主动提出辞掉外地工作,愿意回来照顾孩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孩子父亲,但两个孩子18周岁之前由孩子母亲代为抚养,孩子父亲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每周可以与孩子视频通话,定期探视孩子。

“法官阿姨,现在妈妈在家附近找了份新工作,一边上班,一边照顾我和弟弟,爸爸也每天都给我们打电话,我们也和其他同学一样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我们很幸福。”吴法官回访时,小娟和小明高兴地向吴法官说道。(文中均系化名)


作者:陈龙梅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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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