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裙带菜豆腐汤”照片,引发知产纠纷

时间:2025-01-07 11:14:3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灞桥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案情简介

 

重庆张某摄影作品“裙带菜豆腐汤”,经版权登记,是该作品合法著作权人。后张某发现西安东郊某小学在其管理运营的网页中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涉案作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遂向灞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本人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并承担相应赔偿7000元。

调解过程

灞桥法院受理后,将该案委派给自贸区法庭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郑世骅接受案件后,认真审核张某提交的证据材料,确认该案是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调解员遂与双方积极联系,对原告说明,对方仅仅使用一张图片且是对校内学生的餐饮食谱宣传,并为用于经营牟利,其主张7000元的赔偿数额显然过高。张某听取调解员的建议,降低赔偿诉求最低1300元。并对某小学释明,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你方给予适当赔偿,希望你方把握调解的主动权,尽快化解纠纷,消除负面影响。

后经沟通了解,某小学同意删除张某相关摄影作品并道歉但因财务规定无法达成赔偿要求,该案调解陷入僵局。眼看该案即将转至诉讼阶段,调解员抱着最后的希望,再次回头给张某打去了电话,调解员根据案情事实、后果影响,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角度阐明法理、情理,引导张某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理性化解纠纷。

 

后张某经考虑,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该案得以圆满调解。某小学得知调解结果后,将印有“公正司法解民忧,调解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法院,深表谢意。

典形意义

这起知识产权纠纷,最终以撤诉化解,调解员通过细致分析成因、精确释法明理、耐心引导沟通,成功调解结案,高效快捷的处理方式,既让张某感受到了调解的高效,也让某小学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接下来,灞桥法院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同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