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24 11:15:54来源:本网作者:陈文劳
9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一行在咸阳市检查《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他指出,《农业法》是确保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部重要保障法,要继续加大对《农业法》的宣传力度,提高贯彻实施《农业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建设法制农业,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农村发展。
吴前进对咸阳市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咸阳市现代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耕地保护、农业扶贫开发、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等方面,增强了依法促农、依法兴农、依法惠农的理念,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权益。他强调,《农业法》是一部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的促进法,一部保护法。贯彻实施农业法规,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有利于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发展农业生产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吴前进希望咸阳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推进扶贫开发,严格保护耕地,促进科技创新,抓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打造名优产品;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发展重点,做大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努力实现农业稳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发展。 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延寿,组成人员王决胜等参加执法检查,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明、副主任吴养民、副市长严维佳等陪同执法检查。 (陈文劳)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泾阳县桥底镇东沟村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点、官苗村绿盈盈现代农业园区,王桥镇北峪村日新现代农业园区及土地复垦项目,县植保站,燕雪蔬菜产业园区,润兴蔬菜专业合作社,口镇瓦窑村鑫园现代牧业有限公司等,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详细了解《农业法》在咸阳贯彻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