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BAIDUMAP
GOOGLEMAP
网站地图
TAG标签
RSS
网站首页
陕西人大
社会资讯
监委动态
普法活动
书画名家
今日头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陕西人大
吴前进在延安市执法检查时强调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农业法》的热潮
时间:2012-09-24 11:17:44
来源:本网
作者:陈文劳 何美琴
9月19日至21日,省
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吴
前进
带领省
人大
常委会
执法
检查
组来到
延安市
,
检查
《农业法》
贯
彻实施情况。他
强调
,要紧密结合本次
执法
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及宣传《农业法》,掀起一个学习宣传和
贯
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热潮。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黄陵县荣华现代农业园区、阿党苹果专业合作社、宝塔区柳林镇麻庄实地考察、听取汇报,详细了解《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
吴
前进
代表检查组,对
延安市
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延安市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合理整合资源、项目和政策,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工作中卓有成效,为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相关经验。他指出,《农业法》是在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农村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下修订的,是确保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一部重要保障法,也是一部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的促进法,一部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权益保护法。它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有利于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发展农业生产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法》,促进《农业法》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增强依法促农、依法兴农、依法惠农理念,切实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严肃查处各类涉农违法案件。要继续加大对《农业法》的执法检查力度,广泛组织农业干部学法、知法、守法,促使农业干部依法行政,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让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制定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各类生产要素投入农业产业开发领域,带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吴前进希望延安市进一步重视发展效益好的农业产业项目,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使生产基地与加工、贸易融为一体,增加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使《农业法》贯彻实施过程成为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的过程。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张延寿,组成人员刘晓利、卓然、王决胜等参加了检查活动。
(陈文劳 何美琴)
<
频道推荐
·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十二月要闻回顾(一)
·
宁陕人大做实镇人大量化考核工作
·
平利人大:“三个坚持”助推“三个年”活动走深走
·
汉阴人大:上好节后“第一课” 吹响新年“集结号
·
汉阴人大:“三举措”提升执法检查质效
·
汉阴县人大:四个“聚焦” 力促法治政府建设
·
宁陕县9名任命人员向人大报告履职情况
·
汉阴县人大 | 出台管理制度 推进作风建设
·
【临潼】人大代表迎新年敬老行
·
石泉县城关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为人代会收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