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24 11:20:35来源:陕西日报作者:2013年—2017年)的征集编制工作。
江泽林张迈曾讲话 安东出席
8月14日下午,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江泽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上半年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情况,部署了下半年立法工作,安排了我省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2013年—2017年)的征集编制工作。
江泽林在讲话中对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地方立法、推进法治陕西建设所作的贡献给予肯定,并指出,要充分认识省人大在保证法制统一、实现地方立法特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把加强地方立法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起来,与推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我省地方立法要重点围绕全面建设西部强省的战略目标,严格落实立法规划,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工作重点,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保障促进省委决策落实,大力开展实施性的配套立法,不断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和修订。
江泽林要求,政府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发展目标,认真组织调研,提出立法建议,为省人大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对确定的立法项目,要认真组织起草,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提高协调水平,严格按计划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指导督促。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立法工作,不断拓宽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渠道,努力实现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探索立法工作新思路,积极推行立法后评估,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开创我省立法工作新局面。
张迈曾指出,有关方面要扎实落实下半年立法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立法调研和立法协调,不断提高草案的质量和效率,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加强法规执法情况自查和立法后评估,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张迈曾要求,编制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要围绕全面建设西部强省的目标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立法为民原则,坚持做好系统化立法研究,坚持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省级人大与市级人大之间相互协调,努力编制出符合我省实际、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立法规划。同时要持续不断地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为开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李琼燕 张鑫 徐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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