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时间:2013-02-06 21:34:31来源:陕西日报作者:省委

(2013年2月5日中国******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2月4日至5日在西安召开。出席全会的省纪委委员46人,列席198人。

  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反腐倡廉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赵正永出席全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政府党员副省长,省人大、省政协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的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下大气力改进作风;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王岐山同志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对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全会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赵正永同志在全会上的讲话,突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维护群众利益两个重点,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2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全会指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以加强纪律建设为保证,以廉洁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依靠制度建设创新和依靠群众支持参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的行为。要积极推进廉洁政治建设。深刻理解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内涵,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把廉洁政治建设放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大局中积极谋划,努力探索建设廉洁政治的特点和规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全面落实。准确把握建设廉洁政治的实现途径,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思路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要依靠制度创新深化和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即将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认真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颁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以巩固和拓展反腐倡廉14项制度为基础,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积极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要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执纪为民导向,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反腐败,不断壮大反腐倡廉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全会强调,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第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和文风会风。发扬延安精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完善公务消费管理制度,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和公款旅游行为,赴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一律在“廉政灶”或机关食堂就餐,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把监督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

  第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升学考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项目审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第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第四,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民生政策、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问题、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和“吃空饷”问题等专项治理。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五,严格教育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省实际,同步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政法规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村务公开,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