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3-03-30 16:10:14来源:陕西日报作者:草案)》等法规案,听取关于我省宗教工作情
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审议《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等法规案,听取关于我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赵正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3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和秘书长宋洪武、胡悦、黄玮、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
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后,全体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宋洪武在传达时指出,这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对于鼓舞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锐意开拓,不断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省代表团全体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屈方方作的关于《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稿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作的关于《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省水利厅厅长王锋作的关于《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宗教事务局局长徐自立作的关于我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国作的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
当天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讨论稿)、《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稿修改二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和人事议案等议程进行了分组审议。
副省长庄长兴、省政协副主席冯月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韩城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全体会议。有10位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耿 薇 孙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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