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25 10:59:10来源:本网作者:耿薇
记者从10月24日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上获悉,11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分赴关中、陕北7市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即将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进行三审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高度关注,依法推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此次执法检查将涉及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榆林、延安等地市,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防控大气污染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对制定《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完善相关法规、规章的意见等内容。执法检查将采取座谈汇报、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实地检查工业燃煤、汽车尾气、建筑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等情况,以及今年以来“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检查发现问题的改进情况,以期准确了解和掌握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真实情况及突出问题,提出加快推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设性意见。
(耿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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