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

时间:2013-12-11 09:05:09来源:本网作者:网宣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提出的整改思路,现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整改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整改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牢牢树立“开端”意识,有针对性地解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学习教育、对照检查取得的成果,加强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依法履职的本领。
    整改工作要达到的目标要求是:政治信念更加坚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局意识更加增强。紧紧围绕推进实施“三强一富一美”的奋斗目标,抓住推进法治陕西建设这条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务实进取,埋头苦干,更加自觉地把我省地方人大工作融入到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陕西的具体实践中来。扫除“四风”更加有力。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当前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建章立制,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联系群众更加紧密。把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意愿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根本要求,健全完善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制度,扩大代表和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增强人大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班子队伍更具活力。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有效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开展,党组民主生活会更加规范,班子更加团结有力,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更好发挥。
    整改工作的总体思路: 通过“七个下功夫”,达到整改落实的预期目标。在巩固和扩大正风肃纪成果上下工夫,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监督,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工夫,分清轻重缓急,突出整改重点,让干部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在建章立制上下工夫,重点修订完善党组学习制度、议事制度、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制度等,建立长效机制;在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上下工夫,积极探索通过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改进代表工作、创新调研方式来践行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在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上下工夫,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加强党组建设上下工夫,完善和落实党组组织制度和议事制度,充分发挥在常委会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在发挥党组成员表率作用上下工夫,喊响“从我做起”的口号,努力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作执行政治纪律的表率,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让群众看到新的气象、感到新的变化。
    二、整改内容
    (一)强化理论武装
    1.突出学习重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政治定力。同时,运用各种方式,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各市人大主任进行培训(由宋洪武同志牵头,党组成员配合,办公厅、人代选工委落实,明年上半年完成)。
    2.改进学习方法。落实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每年至少开展1次践行群众路线主题党日活动;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集体学习以参加集中培训、中心组学习等为主要形式,分专题学习讨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注重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工作(由宋洪武同志负责,党组成员落实)。
    3.增强政治自觉。党组成员必须带头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每位常委会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过组织生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生活,增强在党意识,接受组织监督(由胡悦同志负责,党组成员落实)。
    (二)创新工作思路
    1.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1)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立法工作的意见》,拓展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改进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机制,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上迈出更大的步伐。(2)落实《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注重发挥法律咨询专家的作用,吸收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法规的调研、立项、论证、起草和审查。(3)落实立法前评估和法规出台一年后检查报告法规执行情况制度,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由张迈曾同志负责,法工委落实)。
    2.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1)落实《关于加强我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从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入手,综合运用监督法规定的各种方式,着力促进解决一些带有全局性、关键性、普遍性的问题,力争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成果(由李晓东同志负责,有关委员会、办公厅落实)。(2)对“三农”问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环境资源保护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继续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由吴前进同志负责,有关委员会落实)。(3)加强预算监督,促进人大预算监督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由李晓东同志负责,有关委员会落实)。(4)改进执法检查和询问方式。前期调研注意从各种渠道寻找监督线索,并以重点问题确定检查区域。监督过程中,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将人大法律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有机结合,将执法检查与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结合,加强跟踪监督,狠抓问题整改,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扩大询问范围,改进和完善询问方式,增强询问效果(由李晓东同志负责,有关委员会落实)。
    3.加强“三个联系”,畅通民意渠道。(1)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坚持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与10名省人大代表或在陕全国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每位省人大代表至少固定与10名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形成省人大常委会与市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经常性联系的工作平台。(2)采取领导牵头督办和各委员会分别督办等方式,创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提高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与各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的工作,由胡悦同志负责,办公厅牵头,内司委配合,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以及创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由黄玮同志负责,人代选工委落实)。
    4.改进调研工作,深入了解民情。党组成员和副主任每年用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蹲点调研。抓住转变发展方式、民生政策落实、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问题,每人至少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研究室落实,12月中旬提出意见)。
    (三)建立长效机制
    1.针对查找出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现行的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制度汇编(由黄玮同志负责,办公厅牵头,机关各部门配合落实,11月下旬提出意见)。
    2.抓好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10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实施(由黄玮同志负责,办公厅、机关纪检组落实,12月上旬提出意见)。
    3.进一步理顺机关内部关系,努力建立和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由黄玮同志负责,办公厅牵头,机关各部门配合落实,11月下旬提出意见)。
    4.建立省推代表参加选区组织代表活动的办法(由黄玮同志负责,人代选工委落实,12月上旬提出意见)。
    5.建议并协助省委筹备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人大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解决全省特别是市县人大工作的突出问题(由黄玮同志负责,办公厅落实)。
    (四)切实改进作风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清理工作。(1)整治文山会海。统筹安排会议,合并召开时间相临、内容相近的会议。减少发文数量,清理简报、内部刊物,对清理后保留的要进行登记备案。简化并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减少协调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由黄玮同志负责,办公厅牵头,各委员会、研究室分别落实清理任务,11月下旬提出意见)。(2)清理违规用房、用车。严格遵守领导干部用车、用房规定,清理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由黄玮同志负责,办公厅落实,12月上旬完成)。
    (五)加强班子建设
    1.修订完善党组学习和议事制度(由胡悦同志负责,办公厅落实,11月下旬提出意见)。
    2.定期听取机关党组工作汇报,加强对机关党组工作的指导(由宋洪武同志负责,办公厅落实)。
    3.制定机关干部对外交流工作意见(由黄玮同志负责,办公厅落实,11月下旬提出意见)。
    三、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常委会领导同志要亲自抓整改。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宋洪武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每项整改工作都由1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2.各责任部门要负责抓好落实。党组班子整改中的各项制度建设及专项任务,各责任部门要负起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明确整改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一件一件抓好落实。
    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整改档案,确保每一件整改任务都得到落实。
    4.整改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把整改方案作为常委会党组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庄严承诺,整改内容、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要及时向机关公布,并用适当方式听取群众对整改工作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