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19 14:29:48来源:陕西日报作者:耿 薇
2013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开局之年。这一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接续奋斗、共同努力,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制性立法紧扣我省发展实际
常委会把加强地方立法作为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重视发展急需、群众期待、尚属空白的创制性立法,增强了地方立法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计划性,全年审议法规案12件,通过7件。审查批准西安市报批的法规5件。
常委会对未来五年省人大立法工作进行了统筹规划,编制了《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了50件立法项目,涉及经济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为做好本届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常委会针对我省改革发展急需依法规范的事项,开展先行先试立法。制定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和建筑保护条例均属全国首创,得到国家有关部委肯定或推广。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后,全国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得到国务院肯定,总理、副总理作了阅示,还被环保部印发全国。
此外,常委会积极拓展公民和人大代表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聘请35名立法咨询专家召开论证会,促进了立法质量的提高。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更加突出重点
常委会认真履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先后听取审议了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我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情况报告,我省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14项。
常委会审查批准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时,确定2013年我省12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陕南移民搬迁、普通公路建设等民生工程。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我省“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要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民事案件办理工作,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完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加大调解力度、破解执行难题等意见。
与此同时,常委会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办和跟踪监督,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有效推进。
监督工作在敢、善、实上下功夫
在审议我省2012年财政决算报告时,常委会就文化、科技、就业等三方面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同时,首次对上年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监督,依法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决定,保证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权威性。
常委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询问2次、执法调研16次,并着重在敢、善、实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加大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常委会检查组分赴关中和陕北7市90余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空气质量检测站等进行了检查。围绕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组织媒体沿渭河明察暗访,曝光违法现象。提出的相关建议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环境污染问题。为了建设美丽陕西、生态陕西作出了巨大贡献。
强化自身建设助推常委会依法履职
2013年,常委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调查研究、学习提高、查摆问题、整顿改进贯穿始终,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通过制定方案,常委会领导班子认真整改,文件、会议明显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四风”问题有效遏制,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得到维护。
常委会对立法、监督、人事任免等方面的议事规则、工作规程和办法进行清理、修订、补充和完善,使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了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章履行自身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耿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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