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重实效 围绕大局促发展

时间:2014-01-20 14:23:44来源:本网作者:网宣

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亮点回眸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能量,聚集起高效运转的动力,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出色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三秦大地民主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转作风,练内功新班子新气象

    打铁先要自身硬。省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学习提高贯穿始终、查摆问题贯穿始终、整顿改进贯穿始终,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等10项制度,并对过去制定的立法、监督、人事任免等方面的议事规则、工作规程和办法进行清理、修订、补充和完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认真履行对法规和各项报告的审议审查职能,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常委会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立法调研、执法调研和专项工作调研70多次,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秘书长联席会、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举办全省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培训班和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了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常委会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精简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实施办法,取消了4种简报,各类公文同比下降20%,会议同比下降18%,“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3.8%。
    常委会机关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文件、会议明显减少,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得到维护,常委会形成了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上台阶

    把发展急需、群众期待、制度创新方面的立法作为首选,是常委会科学立法的基本内容。去年,常委会共审议法规案12件。其中,通过7件,包括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条例、建筑保护条例、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其余5件继续审议。审查批准西安市报批的法规5件。
    常委会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建设“三个陕西”的目标任务,对未来五年省人大立法工作进行了统筹规划,编制了《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了50件立法项目,为做好本届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为及时回应我省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对国家和外省尚未立法而我省改革发展又急需规范的事项,开展先行先试立法。制定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和建筑保护条例均属全国首创,为解决城市道路反复开挖、架空线路无序搭建、城市公共空间被随意占用、大拆大建破坏城市历史文化风貌等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得到国家有关部委推广。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后,全国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被国家环保部印发全国,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在坚持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将初审的法规草案印发全体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共收到代表对8件法规的100多条修改意见。制定了《陕西省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聘请35名立法咨询专家,先后召开8次专家论证会,拓展公民和人大代表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促进了立法质量的提高。

讲大局,抓重点审议决定促发展

    代表人民决定地方重大事务是人大常委会的基本职责。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先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4项,作出决议决定2项,为促进陕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上年度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提出要认真落实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的各项措施,加快主要指标的完成进度,在保增长中改善民生;听取审议了我省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要进一步优化重点建设项目结构,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改善重点项目投资环境,提高建设项目土地和资金保障等意见;审查批准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确定了2013年我省12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陕南移民搬迁、普通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民生工程;及时作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同意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适应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召开了“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建设法治陕西工作座谈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和法律宣传实施进行了安排部署。
    常委会加强了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办和跟踪监督, “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议意见,促进了相关工作。

改方式,重实效履行职能顺民心

    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常委会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务实监督的要求,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先后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询问2次、执法调研16次,有效履行了职责。
    在专题询问工作中,由过去只进行一次询问拓展到两次询问;由事先确定询问人和询问题目,改进为不指定询问人和询问题目,由组成人员随机询问,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答复, 增强了专题询问的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审议我省2012年财政决算报告时,就文化、科技、就业等三方面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首次对上年审计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监督,专门听取了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决定,保证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权威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调整监督计划,增加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组成3个检查组,分别由副主任带队,到关中和陕北7市90余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空气质量检测站等进行了检查。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和省政府关于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就大气污染防治的18个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提出抓好源头控制、落实治理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动员全民参与等建议,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围绕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组织媒体沿渭河明察暗访,曝光违法现象。提出的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合理调度水资源、确保渭河生态基流,加强监管工作、杜绝偷排现象等建议,推动解决了一批环境污染问题。

密切服务强主体联系群众增活力

    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与省人大代表联系和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对联系内容、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全年共有54名省人大代表和18名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650多人次;常委会改进代表培训服务工作,按照“全覆盖、高标准”原则,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座谈讨论、大会交流等形式,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内容,分两批对省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坚持向代表寄送常委会会议情况、重要信息资料,帮助代表了解政情省情和常委会工作;常委会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590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
    回眸2013成就斐然,跨入新的一年意气奋发。省人大常委会将更加忠实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务实进取,为建设富裕陕西、美丽陕西、和谐陕西做出更大的贡献!
   (陈文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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