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4-12-30 12:22:09来源:本网作者:征求意见稿)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管用实效,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我省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一、做好法规案的审议工作
按照四中全会关于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根据五年立法规划,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相衔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结合立法调研情况,对2015年法规案审议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审议项目(9件)
1.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3月二审)
2.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 (3月二审)
3.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3月二审)
4.陕西省西咸新区条例 (5月)
5.陕西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5月)
6.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修订) (7月)
7.陕西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 (7月)
8.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 (9月)
9.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 (9月)
(二)预备审议项目(2件)
1.陕西省财政预算管理条例(修订)
2.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审议通过后废止原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和陕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三)法规清理、修正项目(16件)(法规修正案 5月)
1.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
2.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
3.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5.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
6.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7.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8.陕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9.陕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10.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1.陕西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
12.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13.陕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14.陕西省盐业条例
15.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16.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四)调研项目(10件)
1.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修订)
2.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修订)
3.陕西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
4.陕西省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5.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6.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条例(修订)
7.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条例
8.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
9.陕西省律师执业条例
10.陕西省帝陵保护条例
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健全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建立由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
建立省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的意见制度,重视代表法规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常委会领导要求,主动参与大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讨论法规提案的办理工作,对法规提案与立法五年规划相一致的,及时列入立法计划,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进一步健全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采取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增强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规范程序,加强备案审查结果运用,维护法制统一。
三、加强立法宣传工作
加强法规案立项、起草、审议和通过后的舆论宣传工作,继续开好新通过的法规宣传贯彻会议和在有关媒体开辟专栏介绍我省地方性法规工作,增强社会各方面对立法过程的了解和参与。制定加强和改进我省立法宣传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四、加强立法工作机构、立法队伍建设
按照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我省人大立法工作机构和立法队伍建设意见,推动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机构的建立,加强对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培训和立法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确保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顺利起步,稳步推进,为加快法治陕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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