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时间:2015-05-01 12:47:56来源:本网作者:网宣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调研组 

 (2015年4月27日)   

    【编者按】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4月20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率由副秘书长邵向农及办公厅秘书处、综合处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在商洛市及商州区、商南县就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基层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期间还全程参加了商洛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吴前进一行先后深入商州区沙河子镇、城关街道办事处,商南县金丝峡镇、城关镇、富水镇及两区县人大机关,实地检查了基层人大工作开展情况,查看了人大工作有关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商州区和商南县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全文刊登如下: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之后,商洛市委、市人大高度重视,把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市总体工作部署,精心谋划,多措并举,积极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党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积极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和省委《决定》下发后,商洛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就全市学习贯彻进行认真研究,并作出了全面部署。确定由副书记牵头,统筹协调市委、市人大的工作力量,抓好市委《决定》起草和人大工作会议筹备工作。市委《决定》初稿形成后,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定了八项22条重要举措。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去年12月19日,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市委书记胡润泽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各县区委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了县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提出了具体措施。为督促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又于今年初制定督查方案,将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决定》精神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区委、人大及其有关部门,由市委督查室督办,有力地推动了会议精神的落实。
  二、人大主动作为,协调推进有力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商洛市人大常委会雷厉风行,及时组织常委会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赵正永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决定》,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汇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适时向市委提出了调研起草《决定》和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的建议。
  情况考核结果纳入承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与评定单位考核等次相衔接,有力地促进了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同时,修订完善了20多项常委会工作和机关管理制度,使人大工作运行更加规范。二是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充实。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努力下,市人大机关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委员会,调整充实了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3个机构的工作职能和领导配备;增加了15名行政编制、2名专职委员、5名县级领导干部职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各县区、镇(办)人大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也得到落实。全市7个县区共增设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13个,增加工作人员编制116名;108个镇(办)人大机关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225名专职工作人员,有效地解决了镇(办)人大无人办事、日常工作无法开展的突出问题。三是人大工作经费足额落实。市、县区、镇(办)各级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会议、人员培训等经费已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普遍提高了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标准。四是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级党委都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纳入了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人大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今年,市人大共增配专职常委2名、县级领导干部3名,提拔使用科级以上干部11名,提拔交流县级领导干部1名,人大干部的结构不断优化,工作活力明显增强。五是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市、县区人大都十分重视代表的学习培训和代表小组活动。今年,对300多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强了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标准化代表活动室的要求,全市共建立代表小组活动室579个,达到了“六有”标准,为代表日常活动提供了良好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跨县区交叉视察;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代表向选民述职,有效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极大地增强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活力。
  在做好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7个调研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就市、县、镇各级人大在依法履职、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经费落实、干部选拔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深入调研,起草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初稿,对制约人大工作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为贯彻落实省委《决定》、制定出台市委《决定》、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奠定了基础。为使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决定》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举办了市人大代表和市“一府两院”负责人、市、县区两级人大机关干部学习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等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各县区人大也积极跟进,抓学习抓落实,着力抓好县区、镇(办)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落实,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的有效贯彻落实。
  三、措施具体得力,工作全面加强
  为确保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全面贯彻落实,商洛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了八项重要措施;各县区委也根据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研究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具体办法。主要是:一是支持和保障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市委《决定》提出,要落实好国家赋予设区市地方人大立法权的相关决定,强化人大立法机构建设,建立立法工作机制,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深化改革等重点领域,加快实施地方立法工作,为推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目前,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建设和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二是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市委及各县区委大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在监督重点上,着重突出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强化了对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和财政决算、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审查监督。在监督形式上,明确支持人大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一些创新性的监督方法,强调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实效性。三是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市委、县区委将强化人大审查决定重大事项作为加强人大职能的重大举措,要求凡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都要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明确规定区域发展规划变更、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举债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大宗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都要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四是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对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人员,党委组织部门都要向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事任免工作的质量,凡经人大常委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出履职承诺,正式就职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同时,实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并选择部分人员进行履职测评。这些重大举措的出台和实施,极大地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权威性。
  四、进展扎实有序,落实效果显著
  在市委的有力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得到扎实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人大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健全了重大事项落实的问责机制,强化了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和权威性;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实施办法,并组建了财经监督专家库,有效地提高了人大监督的科学性;制定了对市“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进一步增强了任后监督的实效性;制定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考核办法,将办理情况考核结果纳入承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与评定单位考核等次相衔接,有力地促进了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同时,修订完善了20多项常委会工作和机关管理制度,使人大工作运行更加规范。二是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得到充实。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努力下,市人大机关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委员会,调整充实了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3个机构的工作职能和领导配备;增加了15名行政编制、2名专职委员、5名县级领导干部职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各县区、镇(办)人大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也得到落实。全市7个县区共增设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13个,增加工作人员编制116名;108个镇(办)人大机关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225名专职工作人员,有效地解决了镇(办)人大无人办事、日常工作无法开展的突出问题。三是人大工作经费足额落实。市、县区、镇(办)各级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会议、人员培训等经费已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普遍提高了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的误工补助标准。四是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级党委都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纳入了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人大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今年,市人大共增配专职常委2名、县级领导干部3名,提拔使用科级以上干部11名,提拔交流县级领导干部1名,人大干部的结构不断优化,工作活力明显增强。五是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市、县区人大都十分重视代表的学习培训和代表小组活动。今年,对300多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强了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标准化代表活动室的要求,全市共建立代表小组活动室579个,达到了“六有”标准,为代表日常活动提供了良好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跨县区交叉视察;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代表向选民述职,有效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极大地增强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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