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4 16:25:01来源:陕西日报作者:刘争远 程靖峰
日前,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省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的报告》,对陕西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自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5万余件,一审普通案件参审率达71.1%,其中参审案件调解结案率达60.47%。
2010年,全省三级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为2856人,截至2014年底已增加至5853名,全省人民陪审员与基层法官的比例达到1.2:1。省高院注重人民陪审员的理论水平、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建立了高级法院和中基层法院两级教育培训体系,分别承担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和任职培训,五年来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或集中培训16073人次。各级法院注重对人民陪审员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按照省高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完善制度机制,普遍设立了人民陪审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抓好提请任免、履职管理、教育培训、考核表彰和对外宣传等工作,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刘争远 记者:程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