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4 17:23:51来源:本网作者:张婷
1月7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8次主任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对2015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意见》,将对先进办理单位进行表彰。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750件,闭会期间收到3件,共753件。大会结束后,分别交由省政府系统73个承办单位和党群系统24个承办单位,共97个承办单位分别办理。
根据《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评选暂行办法》,表彰评选名额为当年所有承办单位总数的20%-25%。省人大常委会在党群系统和政府系统分别推荐和自荐的基础上,收集了省人大代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满意度反馈意见,并就29个候选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以调查问卷测评表形式印发给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征求意见。综合三方面情况,2015年12月30日召开代表建议办理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会议,建议对候选单位中满意率相对较低及有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单位不作为表彰对象。据此,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满意率高的2015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单位进行表彰。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