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16 11:56:23来源:陕西日报作者:网宣
记者从2月15日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0次主任会议上获悉,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上进一步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提高,在发挥立法引领改革发展、推进监督渠道多样化和实质化、加强对一线人大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报道等方面出新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将启动实施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制度、重点建议督办制度、代表履职激励和约束退出机制。
将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进一步探索由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规草案和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注意从代表议案中选择立法项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注重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完善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法制统一。
将改进监督方式,注重将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项询问或质询相结合,对重大工作实行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并适时开展专题询问,加强跟踪监督,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适时进行满意度测评。探索建立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
将加强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推进常委会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常态化。做好走访代表和代表来信来访办理接待工作,帮助解决履职困难。推进代表进社区(村组)联系群众制度。
将探索激励考评机制,研究探索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建档制度。推动开展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加大代表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考评机制,加大对代表所提优秀建议及先进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加大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综合运用多种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和各级人大工作经验,做好我省新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解读,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耿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