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10 11:33:41来源:本网作者:网宣
周鑫
一幅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生态文明建设宏伟画卷,正在三秦大地徐徐铺展。
一场关乎三秦人民福祉、以生态文明为指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永续发展的征途盛大启航。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陕西环境保护工作,围绕城市大气污染防控、水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陕北煤油气开发以及渭北山地石灰石开采等重点环保问题,加强立法,强化监督,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为推动环境突出问题解决做出了不懈努力,得到了全国人大环资委、省委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赞誉。
立法先行为环境保护“助力护航”
2011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特别是2013年出台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年初立项,连续三审,年内通过颁布,成为我国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法规中的按日连续计罚、环境公益诉讼等规定亮点纷呈、多有所创新和突破。几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还对《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立法工作的加强,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执法检查法规贯彻“回头看”
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全省突出的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一是持续监督水污染防治。2011年4月,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鸿举来我省调研水资源保护工作,发现从渭河的源头一直走到潼关渭河入黄口,甘肃流入陕西的是二、三类水质,而潼关入黄河出口却是劣五类水质。为了探究污染根源,省人大环资工委、三秦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组织媒体记者,与省环保厅、水利厅一起沿渭河段512公里,从渭河入陕源头到潼关入黄河出口,对渭河沿线48个大型排污口和几百个小型排污口进行了夜查,查清了渭河污染的主要症结是沿线部分造纸、化工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污水,以及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听取情况,向省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7条建议。沿渭各市围绕目标任务,抓落实,促整改,有力地推动了渭河污染防治工作。2014年,省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简称“一法四条例”)执法检查。检查深入渭河、汉丹江、无定河等地的70余处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水质监测站、畜禽养殖企业、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地,以及医药、化工等12处重点污染源进行明察暗访。通过检查,全面了解了我省水污染防治情况,促进了“一法四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力推进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2013年,省人大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深入关中6市2区,先后对80余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空气质量监测站、机动车尾气监测点等进行明察,对18处重点污染源进行了不打招呼的暗访。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推动了治污降霾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2015年10月,省人大开展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深入秦岭5市的80多个镇村、企业、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矿点、建设工地、污水垃圾处理(厂)场等地进行暗访。这次检查,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守法意识、保护意识,为促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推进渭北“旱腰带”生态环境保护。渭北“旱腰带”是关中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唐十八陵的所在地,自然生态和历史价值十分珍贵。针对前几年该地区无序开采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渭北“旱腰带”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该地区五市1100余家土法石灰窑得到彻底关闭,私挖滥采问题得了有效遏制。五是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从2015年开始实施。2016年,省人大开展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深入咸阳、铜川等6市的24个县区,对51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明查、对25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不打招呼的暗访。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的报告。检查对了解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专题询问 发现环境问题“重整改”
“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垃圾乱倒问题严重,如何解决垃圾污染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轩第发问。
“水利厅对河道进行监管,是如何履行职能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勤社直面询问陕西水污染监管情况。
这是今年3月29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全省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针对委员们的询问,省住建厅副厅长张阳回答:“垃圾处理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陕西在垃圾处理厂上,已实现县级以上全覆盖,其中采用填埋方式94家,快速生物制肥的4家,焚烧发电就1座。现在,我们推行分类垃圾处理,对各类垃圾处理定出指标定期检查,配合垃圾设施的建设。”
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答道:“垃圾、入河污水、违规采沙等问题程度不同地存在,破坏了生态环境。我们将直面矛盾,全面推进‘河长制’,让陕西涌动水的灵气。”
在两个小时的询问时间里,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争先提问,不留情面。省发改委、工信厅、环保厅、水利厅、林业厅、审计厅、公安厅、国土厅等应询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实事求是的回答了各委员的提出的各种问题,询问现场“辣”味十足。通过面对面的问答,问出环保工作尚存在的问题,问出了人民群众的关切。
通过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陕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之后,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和专题询问后形成的审议意见,及时转由省政府研究办理,对办理情况加强跟踪了解和情况反馈,保证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2017年4月11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了我省环保工作存在的4个方面、59个具体问题,提出了4条改进意见建议。根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和娄勤俭书记关于“人大要加大执法监督,推进整改落实”的指示,省人大常委会将增加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报告。配合这次审议,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就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赴有关重点区域及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对整改不力和消极应付的要依法追责。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文明必须与生态良性互动的思想,以全新的理念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如今,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在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方面日臻完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与每一个公民息息相关的公益事业,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切实把生态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提高全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促进生态文明新风尚的形成。要转变长期以来追求“GDP至上”的政绩观,树立新发展理念。要强化环保责任压力传导,落实“一票否决”、问责追责制度,保持环保优先的政策定力,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美丽陕西建设。
为了陕西的繁荣发展,为了三秦人民的安康福祉,营造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我们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