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 办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召开

时间:2017-09-12 14:45:10来源:本网作者:网宣

    9月11日下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在省人大召开,回顾总结依法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成效和经验,研究讨论“十三五”期间的工作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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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陕西省第20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专题宣传片,省语委、省教育厅通报了近年来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来自省委语成员单位、中小学校、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语言文字专家、学者代表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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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静芝指出,语言文字事业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历史文化传承、民族交流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施行10年,全省语言文字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规范化水平取得新成效、科学研究取得新成果。她强调,要贯彻执行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细化政府和部门职责,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事业工作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围绕语言文字热点问题,做好法律精神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和宣讲,加强舆论引导,积极为语言文字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切实加强语言文字队伍建设,充实语言文字工作力量,培养专业人才,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发挥好学校主阵地的独特作用,推广和普及国家语言文字、培养全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要积极做好国家对我省的督导评估工作,督促行业系统内相关部门完成各项工作评估指标任务、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落实专人配合督导组做好评估检查,共同推进语言文字事业的创新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希文主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井剑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桦、省语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等出席,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语委成员单位、各市(区)教育局、语委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中小学校、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的语言专家、学者代表等参加。

    (图文: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