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20 11:00:28来源:本网作者:网宣
9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0次主任会议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引良、安东、刘小燕、李晓东、吴前进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及贯彻实施意见。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订草案)》及说明,关于《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关于对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任免职人员审查意见的报告,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组织开展专题询问的安排意见、关于整建制撤县设区(市)有关问题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的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