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正司法 维护公平正义

时间:2017-09-29 14:05:16来源:陕西日报作者:网宣

  9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围绕“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专题询问。韩永安、王晓荣、张文若等十多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围绕司法工作热点问题、司法体制改革难点问题进行询问。 
   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 
  “司法责任制改革旨在解决‘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分离、权责不清’的问题,我省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如何?”询问刚一开始,孙晓杰委员首个问题便抛给省高院院长阎庆文。 
  “我省通过科学遴选员额法官、突出独任法官和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和办案终身负责制等,已基本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阎庆文表示,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的同时,仍面临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质量存在瑕疵、“同案不同判”以及员额法官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严格的审判责任制等问题。他说,公正是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要坚决守住法律底线,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 
  健全冤假错案源头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 
  “一些群众对检察机关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仍不满意,认为监督不力。如何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黄漪清委员第二个提问。 
  “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会对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巨大甚至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会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接过问题说,“我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不断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他表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是一个系统工程,作为其中一环,检察机关将继续提高侦查监督能力建设,加强源头预防,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履行抗诉职能抱有很高期望。检察机关如何更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司法?”王建领委员的问题也指向省检察院。“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抗诉申请,检察机关不断畅通受理渠道,对确有错误的案件,该抗则抗,该建议再审则建议再审,确保监督实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宇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规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公安执法一旦出问题,大多都是协警和辅警的责任,影响司法公信力。请问省公安厅,如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执法的公信力?”奚耕思委员的问题直接抛给了省公安厅厅长胡明朗。 
  “近年来,基层警力不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问题十分突出。”胡明朗说,“为了切实调动队伍积极性,更好发挥公安民警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中的职能作用,我们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涵盖主要执法领域和环节的各类执法执勤制度,确保民警执法执勤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深化执法管理,对全省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行阳光执法,建立全省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平台,将执法主体、依据、流程、结果全部公开,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问责办法》,对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从严问责。” 
  当天的专题询问持续了近3个小时。委员们从深化司法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多个方面进行询问,到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表示将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上下功夫,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行稳致远。

    (耿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