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以满意度测评“小举措”推动监督实现“大纵深”

时间:2023-04-13 11:39:32来源:作者:

为切实加强对县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省市驻宁单位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履行职责,在4月7日宁陕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组织与会人大代表对2022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省市驻宁单位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一府两院和省市驻宁单位等52个部门均此次列为测评的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评价档次分别计票。

此次测评除县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进行现场测评外,还经3月29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分别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占40%、县人大代表占60%比例合并核算。累计满意票占70%以上的确定为满意单位;累计不满意票超过30%以上的为不满意单位;其余的确定为基本满意单位。

测评结果在县十九届二次人代会闭幕会上予以通报,并书面送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及被测评单位。对省市驻宁单位的测评结果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测评居前7位的县财政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省市驻宁单位测评居前3位的宁陕农商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宁陕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共10个单位予以表扬通报,授予2022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各颁发荣誉证书一本。

“满意度测评已经连续开展多年,并制定了专门的实施办法。开展满意度测评既是宁陕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延伸监督链条、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刚性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是监督支持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爱军说。


通讯员:罗友萍

编辑:张释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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