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8 11:57: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黄爱华
“我提的关于修复西岭十组水毁拦河坝的代表建议——县水利局落实了!”2023年11月7日,汉阴县平梁镇西岭村的县十九届人大代表刘翠华高兴地向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打来电话报告好消息。
去年以来,多轮次强降雨影响,导致平梁镇西岭村十组境内一处拦河坝损毁严重,沿河农田无法正常灌溉。该村选举的县人大代表刘翠华把这事惦记在心,在年初召开的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她积极呼吁,并提交了书面代表建议件。
县人大常委会交办县政府后,安排由县水利局承办。今年6月,县水利局提交了办理答复件。按照“三堂会评”制度,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在审核中发现,刘翠华代表反映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于是,评为“不满意件”发回县水利局重新办理。县水利局收到发回重办意见之后,积极组织人力现场查看,并专门下达了抗旱应急项目资金1.52万,用于修复改造此处水毁的拦河坝,并由平梁镇水保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从人大代表一纸建议,到如今落地实施,代表和群众拍手称赞。这份称赞背后,既有发自内心的高兴,也有对政府办理成效的认可。代表建议办理,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人大常委会发扬钉钉子精神,在持续监督上发力;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出实招,在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硬功夫。只有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站稳人民立场,才能让代表的建议“提了不白提,说了不白说”,才能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真正实现代表建议惠及大民生、人大监督催生大成效的美好愿景。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