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大对县政府部分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审查

时间:2024-02-22 16:12:4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吕宣智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近期,县人大积极推进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监督工作,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贯彻落实宁陕县镇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实施意见,聚焦县政府部分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进行调研、审查,并做出决定、决议。

一是对县政府拟处置部分国有资产进行调研摸底。通过调研摸底,县政府拟处置国有资产49处636间(套),其中:县财政局负责13处29间(套)、县住建局负责2处52间(套)、县搬迁办负责32个安置社区421套闲置房及132间商铺、县卫健局负责2处乡镇卫生院的处置工作。

二是调研处置原因是否合法、合政策。

三是作出决定、决议:县政府提出的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方案符合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相关法律规定和宁陕实际,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部分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的县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竞拍,将处置资金收支纳入2024年度财政预算。并以决议行文交县政府落实。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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