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6 09:45: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根据《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4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市检察院1名副检察长和1名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报告会上,2名报告履职人员分别就学习贯彻宪法法律情况、履行法定职责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情况、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情况作了履职工作报告,并表态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持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调研期间,调研组发放了《民主测评表》,分别与市检察院班子成员、相关部门正副职、分管或部门人员及部分服务对象进行谈话,查阅案件卷宗等台账资料,全面了解履职情况。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原则和宪法义务。近年来,汉中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不断规范接受监督的形式,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确保汉中检察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供稿| 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郑文婷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