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人大开展对县法院副院长孙建文同志任后监督评议调研

时间:2024-06-14 12:44:5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向敏霞

6月5日至13日,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汉文、吴大美带领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镇人大代表和智库专家成员组成的调研组,对该县法院副院长孙建文同志开展任后监督评议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该县涧池镇、平梁镇、漩涡镇及其辖区基层法庭、县检察院、县法院,通过实地察看、会议座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孙建文同志履职情况。

在集中座谈会上,孙建文同志从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依法履职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廉洁自律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述职汇报,并客观分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思路和措施。与会人员就其履职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同时进行了现场民主测评和会后个别谈话,广泛征询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是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重要实践,体现了“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精神。

据悉,该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再次修订完善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述职评议办法》,对任命人员监督固化为制度安排,明确任命人员在任期内至少应当述职一次。换届以来,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述职评议为抓手,充分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拓展依法监督渠道,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评议,确保了任后监督落地有声。

 


供稿| 汉阴人大

作者| 向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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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