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8 17:23:1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明雪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如何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取得实效,应做到以下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必须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有序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离开了党的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就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就不会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最终也是没有任何前途的民主。
二是坚持“全过程”这个核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基层人民民主的核心和关键,只有落实好“全过程”才能让基层人民民主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认可。民主选举就要在各项选举中选好人、选准人,选出真心实意为民办事的人;民主决策就是要集中基层群众的智慧,有事好商量,不搞一言堂,最终收集科学的、正确的意见;民主管理就是大家的事情大家管,激发群众自治活力,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民主监督就是发挥广大群众民主监督作用,让各项好的决策真正落到实处,让群众受益。
三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动力,离不开人民的参与。因此,必须在基层人民民主实践中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民意,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主动作为,切实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工作实效。
供稿| 石泉县迎丰镇
作者| 张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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