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人大 | 狠抓四个环节 提升审议质量

时间:2024-07-03 22:40:0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许竞

 

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人大常委会着力狠抓四个环节,不断提高人大专项工作审议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狠抓制度建设,切实提升人大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对审议议题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学习,使与会“一府一委两院”及其他工作部门重视每次会议审议议题的重要性。二是根据《监督法》等相关法律,修改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印发《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提出办理规定》,会前将相关审议议题材料送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帮助其了解议题细节系列情况,提高审议发言质量。三是明确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反馈等程序,让“一府一委两院”在审议意见落实的过程中有章可循。

狠抓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工作情况。

一是围绕生态环保、产业项目、经济工作、旅游发展、民生领域及人民群众关注难点热点精准选择议题,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二是围绕议题积极开展调研,调研前制定详细周密的调研方案,作出具体安排部署,避免随意性。调研中深入到乡镇、部门、群众中去,采取“听、看、查、访、问、议”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了解民意,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调研后,与被审议单位进行情况沟通,交换意见,认真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取得共识。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收集各方资料和信息,对了解掌握的情况、收集的资料,深入进行分析、综合整理研判,做到事实充分,观点鲜明,分析透彻,肯定成绩客观公正,指出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为县委决策部署、县政府狠抓落实提交有深度、有分量的调研报告。

狠抓集中审议,提高审议意见质量。

一是加强会前意见把关,印发《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在会议召开10日前把正式报告送交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常委会在会议召开7日前将报告印发给组成人员,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提前阅读报告,开展有关调研工作。县人大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专项报告和调查报告,邀请行业代表或专业人士进行初步审议,形成初步审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初审。二是加强会中审议发言,制定出台了《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委会议议题重点发言人制度》,每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针对重点议题预先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围绕审议议题作重点审议发言的会议发言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县内专业人员列席会议,更加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审议全面、深入、透彻,形成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三是加强会后整理汇总,安排专人做好记录,会后由涉及议题的专委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汇总整理,再提交主任会议审定,确保审议意见的真实、可操作,最大程度地保证审议意见能够如期得到办理。

狠抓跟踪督办,推进审议意见落实。

一是坚持及时交办。制定《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提出和办理暂行办法》,明确在常委会议闭会后7个工作日将审议意见及时转交“一府一委两院”及组成部门办理,强化办理工作的严肃性、时效性。二是加强跟踪督办。组织人大代表通过调研、视察、检查等方式,动态掌握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落实情况,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落实不力的、代表不满意的,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确保审议意见的办理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经常性的开展“回头看”,每年适时听取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审议意见的进一步落实,使每次会议审议都达到预期效果。


作者:许竞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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