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人大 | 聚制度之力,促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7-23 17:37:4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周珊

 

2022年集中修订《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省市驻宁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实施办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办法》; 

2023年制定出台《宁陕县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实施办法》《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重点发言人制度》,健全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  

2024年讨论通过并执行《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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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紧扣依法履职需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人大工作规范化、人大履职法治化,进一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机制,有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议事程序,提升决策水平

人大工作是法律性、程序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程序严谨,操作规范,言必称法,行必依法”,依法依规依程序依制度是人大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宁陕县人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宁陕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对会议召开、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案的提出和审议、质询、人事任免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新制定了《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常委会会议议题重点发言人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请假的规定》,用制度维持议事活动的正常秩序,并在工作实践中有力保障了常委会会议的规范化,有力提高了议事质量和会议效率。

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履职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宁陕县人大突出监督为“要”,不断完善监督工作制度,先后修订完善了《宁陕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宁陕县人大代表临案听审办法》,制定《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等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切实提升宁陕人大监督工作水平。为强化对人大任命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完善和制定了《宁陕县人大会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视察评议办法》《宁陕县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实施办法》等,严把任前审核、任中审议和任后监督三关,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实效,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

完善代表机制,发挥主体作用

建立健全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制度,是保障和服务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基础。宁陕人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在认真落实县委批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委员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办法》,明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县人大代表,常委会各委办根据职能特点和工作需要联系相应类别的人大代表,全体县人大代表联系10户以上群众,通过制定联系方案,完善联系方式,建立考核制度,夯实工作责任,使联系服务代表工作有章可循、无缝对接。同时还修订通过了《宁陕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从代表建议的“提、交、办、督、评”五个环节上进行规范,有效促进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科学化、常态化、实效化。


作者:周珊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