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31 13:51:3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陈丽 崔世芳
岚皋县人大常态化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简称“三类儿童”)关爱帮扶工作,在全县关爱帮扶工作中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体现人大作为。
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县、镇人大聚焦主责主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组织代表采取视察、调研、座谈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实施监督,使“三类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充分有效保障。积极发挥县级代表之家和镇、村(社区)代表联络站平台功能,组织代表常态化开展议事、调研等活动,带着问题深入农户、学校等地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集中研究并推动解决“三类儿童”帮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加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跟踪监督。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代表采取小切口灵活开展微调研、微视察等活动,深入相关工委、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调查了解实施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助推《意见》和《规划》的贯彻实施,形成共同关爱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合力。
切实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各县级领导抓好所包联镇、村“三类儿童”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三类儿童”关爱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帮扶责任,结合各镇排查摸底“三类儿童”台账,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按时到村、入户开展帮扶活动,围绕监护、生活、学习、情感等方面,常态化开展爱心关怀走访和问题排查,协助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切实解决上学、就医、生活中困难问题,确保包联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社会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呵护;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群众开展走访活动,了解“三类儿童”基本情况,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力所能及的在就医、上学、生活等方面开展微关爱、微帮扶活动,做到“情况我了解,意见我反映,难题我帮忙”。(通讯员 陈丽 崔世芳)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